长宁县鼎盛置业有限公司
长宁竹海旅游城市综合体项目(鼎盛国际)三期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长宁竹海旅游城市综合体项目(鼎盛国际)三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长宁县鼎盛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长宁镇宜长路与竹海大道交汇处
项目概要:长宁县鼎盛置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53002.1万元,在长宁镇宜长路与竹海大道交汇处建设长宁竹海旅游城市综合体项目(鼎盛国际)三期工程项目。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5286.84m2(约合52.9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22584.81m2,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01567.39m2,地下建筑面积21017.42m2。本工程包括4栋高层住宅(29+1F~31+1F/-2F,纯住宅)、1栋独立商业楼(5F/-1F)、1栋商住楼(3F)和18栋花园洋房(3F/-1F,纯住宅),其中地下建筑主要为地下停车场和设备用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癫痫病的危害可能造成的影响可分为两个阶段:项目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污染物主要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及工程验收等建设工序产生了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少量污水和废气等污染物。
2、运营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住户厨房油烟废气、餐饮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垃圾收集桶的恶臭、生活垃圾、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以及柴油发电机中更换的废机油、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住户生活娱乐噪声、商业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和科学施工,加强管理,能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的合理布局,施工单位癫痫病的症状表现将噪声严格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之内,能防止噪声扰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多余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预处理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由吸粪车将预处理池内的污水吸走,送往长宁县工业集中区(B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很终排入长宁河。
运营期:营运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需入驻餐饮商户自行安装隔油池处理后方可排入预处理池处理)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长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技术规范》(HJ554-2010)规定,同时入驻餐饮项目需单独进行环评申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投入营运,独立商业楼需设置餐饮预留专用内置烟道;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发电机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高空排放;本项目高层住宅地下室汽车库废气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排风口处排放(排口朝向绿地),花园洋房地下车库汽车废气自然排放;项目内设置加盖垃圾收集桶,及时清运垃圾,恶臭对环境影响很小。对设备运行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住户生活娱乐噪声和商业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项目内安设多个加盖的垃圾收集桶用于收集项目的生活垃圾,请专人每天及时将各垃圾桶内的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污泥送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和无害化处理。柴油发电机中更换的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随意丢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拟建地址符合当地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平面布置较合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确保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拟建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从环境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采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和邮寄信件癫痫诊断依据等多种方式索取补充信息。
2、期限: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1月7日。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宁县鼎盛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淯江西路二段36-37号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356832766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北京羊角风发作的治疗方法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1层
联系人:邢工联系电话:028-64041799转8009
电子邮件:74464515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主要事项:①您是否知道本项目在此建设?②您对本项目在此建设的态度?③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④您认为本项目在此建设是否对环境造成污染?⑤针对本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本项目所采取的措施,您认为是否合理?⑥您认为本项目在此建设对您的生活、学习、工作及娱乐有何影响?⑦您对本项目的其他意见或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1月7日。